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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大客未来5年发展趋势分析及预测

2015-01-19     编辑:商用汽车网    来源:中国商用汽车网

  2014年12月30日财政部以财建(2014)842号发文,对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起草的《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方案》征求意见。这是四部委落实201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争取在2014年底出台下一阶段的财政支持政策”这一要求的落实举措。笔者在认真学习这一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新能源汽车最新发展情况,对新能源大客车未来5年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及预测,供同行参考。

  一、新政的特点及变化

  1、2016-2020年补贴政策发布提前了一年。体现了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一再要求的“新能源汽车要稳定,有可延续性,要透明化”指示得到落实。以前除没有征求意见稿、直接发布外,而且发布时间滞后。如:2013-2015年补贴政策到了2013年9月份才发布,造成9个月的政策空窗期,导致大客车生产企业9月份以前把政策望穿,9月份以后却措手不及。

  2、2016-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它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年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10%,2019年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再下降10%。而上一轮的补贴政策,对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的补贴标准是维持不变的。

  3、2016年纯电动客车将按照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补贴,即纯电动客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越低,补贴越高。如:同样是L≥10,Ekg〈0.3的车型可获得50万元的补贴,而0.4≤Ekg〈0.5的车型则只能获得42万元的补贴。如果车载电池多,里程可能越长,但是0.5≤Ekg,就没有补贴了。以前只有最低纯电动续驶里程的要求,这意味着车载电池越多,里程越长的做法被抑制。

  4、2016年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车长在6-10米之间的车型按长度区间补贴。如:2016年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6≤L〈8车型可获17万元补贴,8≤L〈10车型可获20万元补贴,L≥10车型可获23万元补贴。而之前只补贴车长L≥10米的车型。这意味着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的补贴更细化。

  二、新政里补贴外的新要求

  1、2016年补贴实行普惠政策。即已经明确补贴是面向全国,不在区别试点城市。同时不再要求地方政府对新能汽车车辆购置、公交车运营、配套设施等方面出台有关配套政策。这一规定,给有实力的企业提供了更大的空间。这也意味着发展新能源客车,国家并不希望没有实力的企业来凑热闹。

  2、新政对产品的质量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规定客车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30万公里的质保要求。这比以前推出的5年后10万公里的要求高很多了。必须练内功。否则,质量保障没有保障,就不参加进来“玩”。这也意味着整车企业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将面临一个巨大的挑战。

  3、新政明确提出动力电池回收主体为客车生产企业。要求客车生产企业负责动力电池的回收及再利用。实际情况是大多数客车生产企业用的动力电池是采购来的。如何回收?如何再利用?必须要提前研究和准备了。这也意味着这给新能源客车企业提出一个崭新的课题。

  4、新政鼓励企业研发燃料电池大客车。

  新政已经明确了燃料电池客车的补贴到2020年以前是不退坡的,且补贴金额提升至2013的水平。这说明国家对燃料电池客车的发展推广已经加大力度。有权威人士披露燃料电池客车工程基础性的技术研究已经取得实质性进步,燃料电池客车已经进入大客车整车研发阶段。这也意味着客车企业有必要进行研发性的工作了,不能再等了。

  5、新政仍然有需要进一步要明确的事项。

  1)新政提到中央财政补贴的产品是纳入工信部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而目前工信部只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推荐车型目录》。后者里没有“节能”和“示范”的字眼,这两者名称是有差异的,这样的变化是什么意思?需要做出新的解释。

  2)新政里基于“双源无轨客车”在行驶过程中可以对车载电池充电的特点,提出了其一次充电持续里程大于50公里的新要求。而国家电动汽车标准(GB/T 18384.2-2001)明确规定,车载电池与电网接触充电时,车辆是不通过自身驱动系统进行移动的。新的补贴政策与电动汽车安全要求是矛盾的。这也意味着一定有新的细化标准的出台。

  3)“双源无轨客车”纳入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序列,但是工信部目前对无轨电车是没有上公告要求,如果要上公告,是按原建设部的无轨电车要求上,还是按工信部电动汽车的要求上。无论上公告或者不上公告,双源无轨客车作为新能源汽车,将涉及较多技术标准的具体要求。客车厂有必要性对这些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进行跟踪。  

  2014年12月30日财政部以财建(2014)842号发文,对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起草的《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方案》征求意见。这是四部委落实201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争取在2014年底出台下一阶段的财政支持政策”这一要求的落实举措。笔者在认真学习这一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新能源汽车最新发展情况,对新能源大客车未来5年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及预测,供同行参考。

  一、新政的特点及变化

  1、2016-2020年补贴政策发布提前了一年。体现了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一再要求的“新能源汽车要稳定,有可延续性,要透明化”指示得到落实。以前除没有征求意见稿、直接发布外,而且发布时间滞后。如:2013-2015年补贴政策到了2013年9月份才发布,造成9个月的政策空窗期,导致大客车生产企业9月份以前把政策望穿,9月份以后却措手不及。

  2、2016-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它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年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10%,2019年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再下降10%。而上一轮的补贴政策,对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的补贴标准是维持不变的。

  3、2016年纯电动客车将按照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补贴,即纯电动客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越低,补贴越高。如:同样是L≥10,Ekg〈0.3的车型可获得50万元的补贴,而0.4≤Ekg〈0.5的车型则只能获得42万元的补贴。如果车载电池多,里程可能越长,但是0.5≤Ekg,就没有补贴了。以前只有最低纯电动续驶里程的要求,这意味着车载电池越多,里程越长的做法被抑制。

  4、2016年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车长在6-10米之间的车型按长度区间补贴。如:2016年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6≤L〈8车型可获17万元补贴,8≤L〈10车型可获20万元补贴,L≥10车型可获23万元补贴。而之前只补贴车长L≥10米的车型。这意味着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的补贴更细化。

  二、新政里补贴外的新要求

  1、2016年补贴实行普惠政策。即已经明确补贴是面向全国,不在区别试点城市。同时不再要求地方政府对新能汽车车辆购置、公交车运营、配套设施等方面出台有关配套政策。这一规定,给有实力的企业提供了更大的空间。这也意味着发展新能源客车,国家并不希望没有实力的企业来凑热闹。

  2、新政对产品的质量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规定客车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30万公里的质保要求。这比以前推出的5年后10万公里的要求高很多了。必须练内功。否则,质量保障没有保障,就不参加进来“玩”。这也意味着整车企业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将面临一个巨大的挑战。

  3、新政明确提出动力电池回收主体为客车生产企业。要求客车生产企业负责动力电池的回收及再利用。实际情况是大多数客车生产企业用的动力电池是采购来的。如何回收?如何再利用?必须要提前研究和准备了。这也意味着这给新能源客车企业提出一个崭新的课题。

  4、新政鼓励企业研发燃料电池大客车。

  新政已经明确了燃料电池客车的补贴到2020年以前是不退坡的,且补贴金额提升至2013的水平。这说明国家对燃料电池客车的发展推广已经加大力度。有权威人士披露燃料电池客车工程基础性的技术研究已经取得实质性进步,燃料电池客车已经进入大客车整车研发阶段。这也意味着客车企业有必要进行研发性的工作了,不能再等了。

  5、新政仍然有需要进一步要明确的事项。

  1)新政提到中央财政补贴的产品是纳入工信部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而目前工信部只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推荐车型目录》。后者里没有“节能”和“示范”的字眼,这两者名称是有差异的,这样的变化是什么意思?需要做出新的解释。

  2)新政里基于“双源无轨客车”在行驶过程中可以对车载电池充电的特点,提出了其一次充电持续里程大于50公里的新要求。而国家电动汽车标准(GB/T 18384.2-2001)明确规定,车载电池与电网接触充电时,车辆是不通过自身驱动系统进行移动的。新的补贴政策与电动汽车安全要求是矛盾的。这也意味着一定有新的细化标准的出台。

  3)“双源无轨客车”纳入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序列,但是工信部目前对无轨电车是没有上公告要求,如果要上公告,是按原建设部的无轨电车要求上,还是按工信部电动汽车的要求上。无论上公告或者不上公告,双源无轨客车作为新能源汽车,将涉及较多技术标准的具体要求。客车厂有必要性对这些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进行跟踪。

(责任编辑: 栾英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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