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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落地 公交优先发展有章可循 ——关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实施

2017-05-18         来源:方得网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地纷纷采取措施加紧落地。5月5日,湖北省运管物流局在武汉召开全省公交法规标准宣贯会议;山东、河北、河南、四川等地正在积极组织和筹备宣贯工作。如何落实《规定》的相关要求?公交企业如何看待《规定》实施,他们又有着怎样的期待?带着这些问题,中国交通新闻网特邀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简称“部交科院”)和公交企业的专家代表,分享他们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思考。

 

政策

 

 

 

106项标准力促城市客运提质增效

 

部交科院城市交通研究中心主任 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 杨新征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贯彻实施的通知》(交办运函〔2017〕450号),对《规定》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应用《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等城市公共交通标准规范,努力完善城市客运服务设施条件,制定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和演练。

 

城市客运标准体系包含基础标准、服务标准、技术标准三个层次共106项标准,其中国家标准49项、行业标准57项。截至目前,已发布各类标准49项,其中国家标准19项、行业标准30项;报批标准21项,还有36项标准正在组织编制之中。这106项标准覆盖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及汽车租赁、城市公交智能化、城市公共自行车等主要领域。

 

有标准才能成体系。“十三五”期,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以深化标准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标准有效供给为主线,完善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制修订,强化标准化对城市客运行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促进城市客运提质增效。

 

一是紧密结合城市客运行业管理重点工作,对安全应急、新能源公交推广、公交运营监管等相关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制定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运营服务标准。二是采取宣讲培训、交流学习、展览展示、网络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重点标准宣贯和培训。三是瞄准标准国际化,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相关组织和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为城市客运行业“走出去”塑造核心竞争力。

 

特许经营 路权优先 公交运营管理发展方向明晰

 

江苏省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 蔡健臣

 

《规定》的出台,特别明确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特许经营,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授予线路运营权,并签订线路特许经营协议。在《规定》颁布前,常州已着手实施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改革。自2015年2月起,常州市申请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新增线路、变更线路等事项均由常州市运输管理处负责。

 

作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我们尤其关注《规定》中公交站点布设标准、公交运营效率、公交补贴补偿制度和公交运营安全四个方面的内容,《规定》的实施为公交企业运营管理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同时,在《规定》的框架下,对主管部门细化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政策仍有几点期待:

 

首先,要倡导适度换乘新理念。例如,长度15公里左右的公交线路在运行效率、准点率、候车时间上都有较大优势,顶层设计中要充分考虑换乘理念,充分发挥杠杆作用。

 

其次,要采取管理手段,全面保障公交路权优先,试点将公交专用道建设纳入地方管理部门考核内容。

 

 

关键词: 公交 新规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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